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专题政策解读

  • 访谈时间:2019年12月5日(周四)上午9:00-10:00
  • 访谈嘉宾:市民政局李丽红副局长
  • 地    点:市民政局门户网站
  • 主持人2019-12-10 15:31:00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厦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今天由李丽红副局长出席本次在线访谈活动,介绍我市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情况,并与网民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踊跃提问。
  • 李副局长2019-12-10 15:35:00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在线访谈。
  • 主持人2019-12-10 15:36:00
     
     李副局长,您好。首先请您介绍一下,我市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的总体情况。
  • 李副局长2019-12-10 15:36:00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以及国务院出台的《志愿服务条例》要求,认真履行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职责,在市委文明办的统筹协调下,积极推进志愿服务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学习贯彻重要指示精神。印发《厦门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重要指示精神工作方案》,明确我市学习贯彻重要指示精神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将学习贯彻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党组学习内容,组织局党组成员专门学习。组织带动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工作者和基层社区工作者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辅导讲座等形式,深入、广泛学习重要指示精神,并贯彻到日常的志愿服务工作中。二是开展立法调研工作。推动市政府将《厦门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列为2019年度立法调研项目。全面了解、搜集全国31个省市(不含港澳台地区)及15个副省级城市在志愿服务领域的立法情况,组织73名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代表、志愿服务工作者在市级及6个区召开7场调研座谈会,对10名优秀志愿者、4名志愿服务工作者进行个别访谈,形成《<厦门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立法项目调研报告》及《厦门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草案)》。三是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入驻各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党建服务中心),为其提供免费办公场所、免费水电,并在项目开发、能力培养、合作交流、业务支持等方面给予服务。支持、鼓励热心人士创办志愿服务组织,全市依法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达52家(全年新增5家),并根据民政部要求,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系统中进行身份标识。四是推进志愿服务信息化。指导、支持各相关单位举办信息系统运用培训,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厦门分站“志愿厦门”,已有网上实名注册志愿者71.74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17.45%;志愿服务团体4275个(其中法人团体411个),志愿服务项目36853个,志愿服务记录总时长达816.78万小时。
  • 主持人2019-12-10 15:37:00
     
     刚才您说民政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责,那么,请问有关志愿服务的工作职责是怎么规定的呢?
  • 李副局长2019-12-10 15:41:00
     
     根据国务院2017年8月22日颁布的《志愿服务条》第五条规定,国家和地方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志愿服务有关的工作;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有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相应的志愿服务工作。
  • 主持人2019-12-10 15:42:00
     
     什么是志愿者?它和义工、志工有什么区别?
  • 李副局长2019-12-10 15:42:00
     
     志愿者,是指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志愿者和义工、志工都是从事志愿服务的人,只是不同称呼而已。据了解,在我们大陆叫志愿者,在香港地区叫义工,在台湾地区则叫志工。
  • 主持人2019-12-10 15:43:00
     
     我们又经常听到“社工”这个词,请问它与志愿者、义工有什么区别?
  • 李副局长2019-12-10 15:43:00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简称“社工”。

      社工与义工、志愿者有本质的区别。义工与志愿者的英译名均为Volunteer,二者没有本质区别,在我国大陆大多翻译为志愿者,在港台地区多翻译为义工。而社工与义工(志愿者)是有明显区别的:一是活动方式不同。社会服务是社工的职业,而对义工来说只是其“业余”活动。二是专业技术能力不同。社工受过专业教育和专门训练,义工则不必有此前提条件。三是处理问题的难易程度不同。社工的服务一般会涉及政策、心理、社会关系等方面较难解决的问题,义工所从事则多是对公众和困难群体的一般性服务。四是社会约束不同。社工有专业守则,并需接受行业组织的考核与监督;义工可能只需遵守一般的行为规范,履行了服务责任即可。

  • 主持人2019-12-10 15:44:00
     
     现在都在提志愿服务信息化、志愿者注册这样的概念,请问志愿者应该到哪里注册?
  • 李副局长2019-12-10 15:44:00
     
     志愿者可以将其身份信息、服务技能、服务时间、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通过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自行注册,也可以通过志愿服务组织进行注册。在我国大陆,统一通过中国志愿服务网进行注册;在厦门,直接进入中国志愿服务网的厦门分站“志愿厦门”就可以实现注册。
  • 主持人2019-12-10 15:45:00
     
     什么是志愿服务组织?它应该怎么进行依法登记?
  • 李副局长2019-12-10 15:45:00
     
     志愿服务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可以采取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组织形式,到各级民政部门依法进行登记。
  • 主持人2019-12-10 15:46:00
     
     志愿服务记录都记录些什么信息?
  • 李副局长2019-12-10 15:46:00
     
     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应当如实记录志愿者个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务情况、培训情况、表彰奖励情况、评价情况等信息,按照统一的信息数据标准录入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 主持人2019-12-10 15:47:00
     
     志愿者如何获得志愿服务记录证明?
  • 李副局长2019-12-10 15:47:00
     
     志愿者需要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依据志愿服务记录无偿、如实出具。具体记录和证明的办法,近期,民政部拟订的《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有兴趣也请大家多关注、多提宝贵意见。
  • 主持人2019-12-10 15:47:00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是否可以成立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志愿服务?这些志愿服务队伍属不属于志愿服务组织?
  • 李副局长2019-12-10 15:48:00
     
     国家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成立志愿服务队伍开展专业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和支持具备专业知识、技能的志愿者提供专业志愿服务。但这些志愿服务队伍都不是《志愿服务条例》所称的志愿服务组织,而是非正式的活动组织。
  • 主持人2019-12-10 15:48:00
     
     发现志愿服务组织有违法行为,怎么样来举报呢?
  • 李副局长2019-12-10 15:49:00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志愿服务组织有违法行为,可以向民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者志愿服务行业组织投诉、举报。民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者志愿服务行业组织接到投诉、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对无权处理的,应当告知投诉人、举报人向有权处理的部门或者行业组织投诉、举报。
  • 主持人2019-12-10 15:49:00
     
     志愿服务组织如果泄露志愿者信息、侵害志愿服务对象个人隐私,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 李副局长2019-12-10 15:50:00
     
     志愿服务组织泄露志愿者有关信息、侵害志愿服务对象个人隐私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止活动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吊销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 王女士2019-12-10 15:50:00
     
     如果有人以志愿服务的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应由谁来查处?
  • 李副局长2019-12-10 15:50:00
     
     根据《志愿服务条例》规定,由民政、工商等部门来查处,工商也就是现在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陈女士2019-12-10 15:51:00
     
     境外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可否到境内来开展志愿服务?
  • 李副局长2019-12-10 15:51:00
     
     境外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在境内开展志愿服务,应当遵守本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 吴女士2019-12-10 15:52:00
     
     听说我们厦门为全市注册志愿者购买了保险,请问具体情况是什么?
  • 李副局长2019-12-10 15:52:00
     

      2017年7月起,市委文明办开始为全市志愿者投保,受保障的志愿者为: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厦门分站“志愿厦门”实名注册;从事“志愿厦门”网站所发布的志愿服务项目。

      今年,保障更加全面。保障涵盖意外伤害身故保障、意外伤害残疾保障、意外伤害医疗保障、意外救护车费用等十余个项目,人身意外保障合计达259.60万元。其中,相比去年,意外伤害身故保障金额提高到100万元,意外伤害残疾保障金额提高到70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障金额提高到50万元,意外救护车费用提高到10万元,猝死保障金额提高到10万元。在人身意外保障的基础上,今年,市委文明办还为志愿者增投了第三者责任保障,保障额度高达200万元。

      承保公司为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大家如有遇到相关情况且符合条件的,可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95519,也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电话13328788829。

  • 张先生2019-12-10 15:53:00
     
     请问中国志愿服务网、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志愿厦门”网站是一个什么关系?
  • 李副局长2019-12-10 15:53:00
     
     中国志愿服务网、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是同一个平台,是全国志愿服务的信息记录、管理平台,而“志愿厦门”(网址:http://xm.fjvs.org)是该平台在厦门的分站。厦门的志愿者、志愿团体都建议通过“志愿厦门”进行注册。
  • 王先生2019-12-10 15:53:00
     
     在“志愿厦门”上,我们在注册志愿团体账号时发现“登记状态”有“未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和“法人组织”两种类型,请问是不是所有单位都能注册成法人组织?
  • 李副局长2019-12-10 15:54:00
     
     为了确保志愿服务的非营利性,目前,系统仅允许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街道办事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登记注册成法人组织,一些社会上未经登记的志愿服务队伍以及企业只能注册为“未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
  • 陈女士2019-12-10 15:54:00
     
     那请问“未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和“法人组织”有什么区别?
  • 李副局长2019-12-10 15:54:00
     

      “未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需要找一个“法人组织”作为它的联络团体,由该联络团体审批账号,且以后发布志愿服务项目都要由该联络团体审核才可发布成功。

      而“法人组织”账号注册后,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可以直接发布志愿服务项目,不需要审核。

  • 曾女士2019-12-10 15:55:00
     
     请问在系统中,应该如何取志愿团体的名称?
  • 李副局长2019-12-10 15:56:00
     
     根据要求,除了依法登记注册的志愿服务组织外,其他单位的志愿服务队伍,都要使用“单位全称+志愿服务队”的形式进行注册,如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志愿团体账号名称应设置为“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志愿服务队”。
  • 范女士2019-12-10 15:57:00
     
     如果一个志愿者想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有什么渠道呢?
  • 李副局长2019-12-10 15:57:00
     
     可以通过“志愿厦门”(网址:http://xm.fjvs.org/)首页的“志愿地图”板块进去,查找符合自己要求的“志愿团体”、“志愿服务项目”后加入。
  • 李先生2019-12-10 15:58:00
     
     最近听说好多志愿者、志愿团体的账号都无法登陆,请问是什么原因?
  • 李副局长2019-12-10 15:58:00
     

      根据网络安全形势,保护志愿者、志愿团体信息不被泄露,最近,民政部对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密码强度规则再次升级,必须同时包含数字、大小写字母,不能包含4个及以上连续的数字或字母(例如1234或者abcd),不能包含4个及以上重复的数字和字母(例如2222或bbbb)。不符合密码强度规则的志愿者或志愿团体,要通过找回密码的方式重置密码后登陆。

      请各志愿团体尽快修改最新的联系人和负责人信息等资料。12月中旬起,民政部还将对志愿团体进行联系人手机号码短信验证,没有通过短信验证的志愿团体,将无法登陆系统。